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26-07-2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簡介: | |||||||||||||||||||||||||||||||||||||||||||||
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9日,注冊地址:鉛山縣工業園區,注冊資金: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鄭云滿,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化學原料藥,生物制品,醫藥中間體,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外禁止或限制經營的除外)。 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年產20噸阿巴卡韋及抗腫瘤、抗病毒藥物等建設項目分二期建設(其中0.5t/a10-DAB 生產線未建設)。其一期項目于2017年2月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7]0927號,于2020年3月12日進行延期換證,許可范圍:阿巴卡韋(10t/a)、普瑞巴林(25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賽(0.2t/a)、科爾內酯(0.5t/a)***。二期項目于2020年8月進行驗收,2023年3月15日更換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7】0927號,許可范圍為:阿巴卡韋(20t/a)、普瑞巴林(50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賽(0.2t/a)、科爾內酯(0.5t/a)。該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6年3月14日。該企業在役裝置全流程自動化驗收于2026年5月完成。 目前102生產車間2#(年產10噸阿巴卡韋生產裝置、年產25噸普瑞巴林生產裝置)已閑置,在役的生產規模為年產10噸阿巴卡韋生產裝置、年產25噸普瑞巴林生產裝置、年產0.2噸紫杉醇生產裝置、年產0.2噸多西他賽生產裝置,年產0.5噸科爾內酯生產裝置,位于101生產車間1#與104生產車間4#兩個車間(說明:①普瑞巴林生產過程中,因取消危險工藝氫化反應及其后續反應,故只生產到中間產品PR-3后委外處理,PR-3委外處理后得到的產品普瑞巴林進行銷售;②科爾內酯生產過程中,因取消危險工藝氧化反應,當生產到中間產品CPC-2(所取消原氧化反應的原料)時委外處理,CPC-2委外處理后得到的中間產品C1,作為原料繼續進行后續加成反應等,直至生產出產品科爾內酯)。 本次現狀評價報告內容涉及的生產裝置:年產10噸阿巴卡韋生產裝置、年產25噸普瑞巴林生產裝置、年產0.2噸紫杉醇生產裝置、年產0.2噸多西他賽生產裝置,年產0.5噸科爾內酯生產裝置(普瑞巴林和科爾內酯委外處理的工序不在評價范圍內); 該公司在役生產裝置涉及到危險化學品的有異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冰醋酸、氰化鈉、乙醇、氫氧化鈉、甲苯、四氫呋喃、三乙胺、醋酸酐、乙酸乙酯、2-丁醇、硼氫化鈉、鹽酸、丙酮、甲醇、二氯甲烷、吡啶、乙腈、氫氟酸、鋅粉、雙環戊二烯、二氯乙酰氯、多聚甲醛、硫酸、氮氣(壓縮的)、氨氣(少量尾氣)、天然氣(鍋爐燃料)、柴油(發電機用)等。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涉及的甲醇、氰化鈉、乙酸乙酯、氫氟酸、氨氣(少量尾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645號令修訂)、《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653號修改)、《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第41號令發布,第79號令修訂)、《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提高設備設施本質安全程度,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該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贛安中心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了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組,并組織有關專家展開前期準備工作,于2026年1月對該公司在役生產裝置現場進行了詳細勘察,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要求的內容和評價程序,在對項目有關技術資料以及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認真分析的基礎上,采取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內容及要求,最后依據對整改情況的復查,編制完成了《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景龍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李景龍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李景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6.1.1-2026.6.15;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9日,注冊地址:鉛山縣工業園區,注冊資金: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鄭云滿,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化學原料藥,生物制品,醫藥中間體,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外禁止或限制經營的除外)。 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年產20噸阿巴卡韋及抗腫瘤、抗病毒藥物等建設項目分二期建設(其中0.5t/a10-DAB 生產線未建設)。其一期項目于2017年2月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7]0927號,于2020年3月12日進行延期換證,許可范圍:阿巴卡韋(10t/a)、普瑞巴林(25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賽(0.2t/a)、科爾內酯(0.5t/a)***。二期項目于2020年8月進行驗收,2023年3月15日更換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7】0927號,許可范圍為:阿巴卡韋(20t/a)、普瑞巴林(50t/a)、紫杉醇(0.2t/a)、多西他賽(0.2t/a)、科爾內酯(0.5t/a)。該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6年3月14日。該企業在役裝置全流程自動化驗收于2026年5月完成。 目前102生產車間2#(年產10噸阿巴卡韋生產裝置、年產25噸普瑞巴林生產裝置)已閑置,在役的生產規模為年產10噸阿巴卡韋生產裝置、年產25噸普瑞巴林生產裝置、年產0.2噸紫杉醇生產裝置、年產0.2噸多西他賽生產裝置,年產0.5噸科爾內酯生產裝置,位于101生產車間1#與104生產車間4#兩個車間(說明:①普瑞巴林生產過程中,因取消危險工藝氫化反應及其后續反應,故只生產到中間產品PR-3后委外處理,PR-3委外處理后得到的產品普瑞巴林進行銷售;②科爾內酯生產過程中,因取消危險工藝氧化反應,當生產到中間產品CPC-2(所取消原氧化反應的原料)時委外處理,CPC-2委外處理后得到的中間產品C1,作為原料繼續進行后續加成反應等,直至生產出產品科爾內酯)。 該公司現有員工63人,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人。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了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配備了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該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取得上饒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YJYA362325-2026-2008。 該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取得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編號為36112300035,有效期為2023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登記品種為:甲苯、二氯甲烷等。 該公司生產及輔助生產崗位每天3班,其他部門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的工作制度。生產裝置操作天數為300天,年操作為7200小時,管理部門采用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時,該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為安全部,安全部設置了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了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 2.1.2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規模 公司現在運行的主要生產裝置情況見表2.1-1。 表2.1-1現有在役裝置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
安全現狀綜述 1、公司上一輪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23年3月15日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17]0927號,有效期為2023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 2、該公司在役生產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異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冰醋酸、氰化鈉、乙醇、氫氧化鈉、甲苯、四氫呋喃、三乙胺、醋酸酐、乙酸乙酯、2-丁醇、硼氫化鈉、鹽酸、丙酮、甲醇、二氯甲烷、吡啶、乙腈、氫氟酸、鋅粉、雙環戊二烯、二氯乙酰氯、多聚甲醛、硫酸、氮氣(壓縮的)、氨氣(少量尾氣)、天然氣(鍋爐燃料)、柴油(發電機用)。生產過程中涉及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車輛傷害及坍塌等危險因素,涉及毒物、高、低溫、噪聲與振動等有害因素。 3、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為醇、氰化鈉、甲苯、乙酸乙酯、氫氟酸、氨氣(少量尾氣),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企業現有生產裝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各類防雷建筑物、化工生產裝置、設備,采取了防雷防靜電措施;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采取了防護和治理措施。 5、企業成立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制訂了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應急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試合格資格證書;領導安全意識較強,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注重提高員工素質,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6、企業成立了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已備案,同時定期組織進行了消防及應急救援演練。 10.2安全評價結論 1、評價結論 在充分考慮該公司潛在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針對在役裝置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與設計圖紙符合,安全生產設施投入使用。該公司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 綜上所述,江西貝美藥業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的安全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6.7.22 | ||||||||||||||||||||||||||||||||||||||||||||
現場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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