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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辦部署節后企業復工復產等安全防范工作
發布時間:2026-02-25
近日,江西省安委辦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充分認識節后復工復產階段面臨的安全風險,堅決克服“假期綜合癥”帶來的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和松懈情緒,對本地、本行業、本單位復工復產安全防范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研究和部署,狠抓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落實,平穩推進、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江西省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復工安全規定》和各行業領域停產復工具體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復工復產工作方案,開展復工復產教育培訓,確保關鍵人員到位履職,對重要環節、重點部位、危險區域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生產系統和安全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要緊盯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燃氣、特種設備、電力等重點領域,嚴格落實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要加強煙花爆竹“產儲運銷”和燃放全鏈條安全管控,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位于山林附近的民宿游客燃放煙花爆竹要從嚴管理。要突出“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場所,整治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和生產經營、安全疏散條件不足、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等突出問題。要強化游園廟會、燈會燈展、焰火晚會等大型集會活動以及群眾自發形成的舞龍燈等聚集活動的安全管控,提前制定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巡邏值守、安全防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實行人員分流限流,確保人員密集場所和公共場所安全。
通知強調,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全面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要嚴格執行“三不復產”(相關證照不齊全不復產、安全條件不具備不復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復產)要求,嚴厲打擊未經安全驗收擅自復產、借復產名義非法違法生產等行為;對不認真履責、違規為“帶病”復工復產“開綠燈”導致事故發生的,嚴肅追責問責。要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安全監督積極性,深入推進企業內部安全隱患報告獎勵與群眾舉報獎勵工作,同時,要強化復工復產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調度,及時發布復工復產警示提醒,全力確保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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