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能光電南昌高新區尾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26-05-1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晶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晶能光電南昌高新區尾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安全預評價 |
簡 介: | |
本項目為晶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能光電南昌高新區尾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工程,本項目專為滿足晶能光電原有氨氣回收系統成品氨水濃度提升而設計,擬在原有氨氣回收系統前新增第一級降膜吸收塔,新增一級降膜吸收塔循環水泵2臺及配套設施,經降膜吸收塔吸收后,含氨廢氣繼續經過原有兩套并聯的三級吸收塔(一用一備)吸收,提高氨氣的吸收效率降低氨逃逸,使產出氨水濃度從≥8%達到氨水濃度20%~24%。廢氣中氨氣含量達到環保排放標準,其他廢氣通過煙囪排入大氣。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萬宇浩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王冠、王波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萬宇浩、李景龍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萬宇浩、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6.1.30-2026.5.15;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評價報告: | |
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晶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能光電南昌高新區尾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該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等的相關要求,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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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3(已排)(終稿)晶能光電南昌高新區尾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安全預評價 (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