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
發布時間:2026-04-1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驗收評價報告 |
簡介: | |
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3日,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378145782X2,法定代表人劉大汕,注冊資金壹億貳仟萬元,企業住所為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大余工業園區新華工業小區海欣有色公司院內,主要經營范圍為鎢、鉬、錫開采、銷售(憑“許可證”經營)。 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以下簡稱滿埠礦區)位于大余縣城西北方向,直距約25km處,行政區劃隸屬大余縣吉村鎮管轄。地理坐標(CGCS2000):東經114°10′38″-114°11′54″,北緯25°27′44″-25°28′28″,面積1.522km2。 目前礦山的采礦許可證于2020年9月30日由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延期換發,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0002009103120039426,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8日,開采礦種為鎢礦,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1.4萬t/a,礦區范圍由8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面積1.5216km2,開采深度:+900m至+300m標高。 滿埠礦區為正常生產的老礦山,2024年5月6日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換發的新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FM安許證字〔2006〕M0390號)許可范圍:鎢礦3萬噸/年,平硐-盲斜井聯合開拓,+316m中段地下開采,有效期至2027年5月10日。 由于礦山在生產過程中,西部坑口MXJ2、MXJ1井筒裝設了架空乘人裝置,架空乘人裝置和主提升在一個井筒,架空乘人裝置運行與提升礦車不能同時運行,影響礦石提升效率,且人員上下和礦石、物料提升集中在一個井筒內,增加了安全管理難度;同時兼顧礦區中部和東部接替資源的勘查和開采,為礦山后續發展作準備。綜上原因,2025年12月委托江西省中贛投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并于2026年1月9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下發了《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審查意見書》(贛應急非煤項目安設審〔2026〕1號),主要變更內容:開拓系統由平硐-盲斜井聯合開拓變更為平硐-盲斜井-斜井聯合開拓,增加東部探礦工程開掘的+590m斜井作為礦石提升的主斜井,原設計的MXJ2、MXJ1、+572m平硐主要承擔廢石、人員上下、排水及主要安全出口等功能,原設計的+572m主平硐調整為+572m副平硐,利用探礦工程開掘的+328m中段運輸巷巷道變更作為主要運輸巷,與西部提升MXJ2連通。基建期為4個月。 礦山于2026年1月中旬開始基建工程施工,按批復的《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中的基建工程量,完成了+590m主斜井井底車場通風聯絡巷道90m,巷道斷面規格尺寸為2.4m×2.4m;+328m中段運輸巷道水溝修筑800m,以及《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中涉及的開拓運輸、通風、供配電、防排水、供風、井下供水及消防、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等,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檢測合格,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必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要求,贛安中心評價小組于2026年3月19日對現場踏勘、收集技術資料、查驗相關管理和安全設施的運行狀況,并依據《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編寫了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本評價報告經過了贛安中心非項目組成員內部審核、技術審核、過程控制審核和出版前校核。 該《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作為建設單位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同時也可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該項目的“三同時”工作施行監督管理提供參考。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管自強 |
技術負責人 | 李彥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管自強 |
報告審核人 | 鄭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浩、黃伯揚、張付椿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管自強、張付椿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管自強、張付椿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6年3月19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
評價對象: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 評價范圍:項目重大變更主要為開拓系統由平硐-盲斜井聯合開拓變更為平硐-盲斜井-斜井聯合開拓,增加東部探礦工程開掘的+590m斜井作為礦石提升的主斜井,利用探礦工程開掘的+328m中段運輸巷道作為主要運輸巷,與西部MXJ2連通。原西部MXJ2、MXJ1、+572m平硐主要承擔廢石、人員上下、排水及主要安全出口等功能,+572m主平硐調整為+572m副平硐。 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生產中段為+316m中段。評價范圍為礦區東部+590m主斜井及與西部提升MXJ2連通的+328m運輸巷,且《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涉及的開拓系統、提升運輸系統、通風系統、防排水系統、井下供水及消防系統、供配電系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等主要生產系統及輔助系統的安全設施、礦山安全管理。 項目涉及的地面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選礦廠、外部運輸、職業衛生等不在本評價范圍內。 二、評價結論 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驗收評價設施178項。否決項22項,22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120項,118項符合,2項不符合,驗收檢查符合率為98.59%,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總項百分比為1.41%,小于5%。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單元檢查32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單元檢查4項,經檢查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都不存在。礦山不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綜上所述,依據《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安全設施驗收條件判定標準,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設計變更》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規定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6年4月19日 |
現場照片:


照片左起;管自強(評價人員)、張付椿(評價人員)、礦山管理人員
(終稿)大余縣鑫平鎢業有限公司滿埠礦區西部坑口深部延伸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項目驗收評價報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