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介: |
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建設性質為“擴建”,礦區位于廣南縣城225°方向,直距約4km處,地處廣南縣舊莫鄉昔板村民委員會境內。礦區位于208省道東側,礦區內有簡易公路與珠(街)-西(林)公路相通,至舊莫小格達昔板委會里程約4.4km,至廣南縣公路里程為12km,至文山州府公路里程為153.6km,至省府昆明公路里程為468.1km。 廣南同邦工貿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取得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許可證,采礦證號:C326272023037230154872。礦區由7個拐點圈定,面積0.1048km2,開采深度由+1430m~+1300m,開采方式:露天開采,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生產規模:30萬噸/年,有效期:2023年03月24日至2028年03月24日。 2025年4月企業完成3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25年5月9日取得文山州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文FM)安許證字〔2025〕113號)。根據《云南省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若干措施》(云政辦發〔2024〕44號)及《云南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對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及最小開采規模(≥50萬t/a)的相關要求,廣南同邦工貿有限公司決定對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進行擴建,將生產規模由30萬t/a提升至50萬t/a。2025年6月6日由備案機關廣南縣發展和改革局原頒發的《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號[項目代碼]:2302-532627-04-05-191623)的項目登記信息進行變更,將建設內容及規模由30萬t/a備案變更為50萬t/a。2025年9月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制完成《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5年12月云南增股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完成《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初步設計》和《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并通過專家評審。于2026年1月19日取得了《云南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批書》。 2026年1月建設單位成立基建工程施工小組和監理小組進行施工建設和監理。2026年1月19日基建工程開工,對礦山基建工程進行建設和監理,礦山于2026年1月31日完成了礦山基建工程建設。本次建設施工內容包括從破碎站喂料口至采場1345m鏟裝平臺的開拓運輸道路及道路外側車擋和內側排水溝的建設,采場1360m采礦平臺、1345m鏟裝(基建)平臺的建設,道路安全警示標志及礦界安全圍欄的修復和完善。礦山供配電、穿孔、采剝、鏟裝、運輸、除塵、自用柴油裝置設備均為利舊使用。 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10日進行試運行。 企業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制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接受企業委托后,組織安全評價人員成立安全評價小組開展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驗收評價工作。對照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結合現場實際檢查及項目建設的竣工驗收資料,采用安全檢查表的方法檢查基本安全設施、專用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的符合性,以《安全設施設計》中相關參數作為檢查依據評價其符合性;如果沒有提出具體的參數要求,則應以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作為檢查依據來評價其符合性。該項目的驗收評價單元劃分主要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要求進行劃分,安全檢查表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進行制定,對《提綱》中有要求而《驗收表》中沒有的檢查項,則依據《安全設施設計》及有關規定進行制定檢查項。編制完成《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吳 華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吳 華、吳映琴、杜達衡 |
報告審核人: | 鄭 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吳 華、吳映琴、杜達衡、許玉才、黃柏揚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吳 華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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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吳 華、吳映琴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6.1.22;主要任務:現場踏勘、報告編寫 |
報告內容介紹: |
1、通過對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礦巖運輸、供配電、總平面布置、破碎系統、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與防塵、安全標志、安全管理、自用柴油、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共13個評價單元的檢查,13個單元均達到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標準要求。 2、該礦山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區總平面布置合理,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按要求建成,現有的安全設施和基礎管理能滿足安全生產的條件,存在的問題經過整改已得到了改善。 3、通過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礦安〔2022〕88號)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補充情形>的通知》(礦安〔2024〕41號)對該礦是否存在重大隱患進行判定,該礦目前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 4、通過對礦山生產過程中潛藏的隱蔽致災因素分析,評價認為礦山應重視的隱蔽致災因素有爆破振動累積損傷和季節性泥石流隱患。按要求委托專業技術機構盡快開展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評估。 本項目驗收評價結論為:廣南同邦工貿有限公司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萬t/a露天采礦工程露天開采項目的安全設施按照“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設,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質量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要求,露天開采建設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具備了露天開采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
提交時間: | 2026年4月8日 |

照片1:評價師 吳華(左) 業主(中) 評價師 吳映琴(右) |
照片2:評價師 吳華(右2) 評價師 吳映琴(右1) 業主(左1、2) |
1-終稿正文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50 萬 ta 露天采礦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1)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