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單線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25-05-3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 | ||||||||||||||||||||||||||||||||||||||||||
項目名稱: | 單線改造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
簡介: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豐城市劍南余上村,是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下屬加油站,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主要經營92#汽油、95#汽油、0#柴油。 該建設項目為隱患改造工程,屬改建項目,由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2024年下發了改造文件,文件號為:石化銷售贛發[2024]397號。于2024年10月28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矖l備字[2024]33號);于2024年11月11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苍O備字[2024]27號)。 該站設主要改造內容如下:1、更換油罐,原有3座30m3汽油罐和1座30m3柴油罐,改造后為1座30m3汽油罐、1座50m3汽油罐和1座30m3柴油罐;2、加油罩棚重新包裝,拆除了洗車機。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版),汽油柴油為危險化學品,具有火災、爆炸、中毒等危險特性。因此,加油站屬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單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憑許可證經營。該站涉及的汽油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站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91號,【2013】第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5號(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45號令(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完成后,企業應對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以判斷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對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的符合性,并檢查相關安全配套設施“三同時”的有效性。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鄭強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景龍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鄭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鄭強、李景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5.4.20-2025.5.30;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建設項目單位: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 主要負責人:鐘衛華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企業類型: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 注冊地址:宜春市豐城市劍邑大道3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81754221563K 建設項目名稱: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單線改造項目。 建設地點:宜春市豐城市劍邑大道32號 建設項目性質:改建項目。 建設投資規模:約96萬元 建設規模:改建后站內設置50m3SF雙層92#汽油罐1個、30m3SF雙層95#汽油罐1個、30m3SF雙層0#柴油罐1個,油罐總罐容為110m3,計算總容積為95m3(柴油折半計算),為二級加油站。 建設項目立項: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2024年下發了改造文件,文件號為:石化銷售贛發[2024]397號,詳見附件。 建設用地規劃:原址改造,已取得了土地證,證號為:豐國用[2006]第4137944號,詳見附件。 建設項目設計單位:天津中德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資質等級: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甲級),詳見附件。 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天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資質等級: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等),詳見附件。 建設項目監理單位:天津安源工程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資質等級:化工石油工程乙級),詳見附件。 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 安全條件:于2024年10月28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矖l備字[2024]33號),詳見附件。 安全設施設計:于2024年11月11日取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苍O備字[2024]27號),詳見附件。 改建項目的主要組成見表2.1-1: 表2.1-1 該改建項目主要組成
評價結論: 1、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單線改造項目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及安裝;項目安全設施能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經驗收后投入生產和管理。 ①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訂),該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屬于易燃液體,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及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②該加油站油罐區和加油區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電氣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質、噪聲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3、項目公用工程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需要。 4、采用檢查表評價法進行加油站安全評價,結論為符合要求。 5、加油站防雷檢測顯示防雷裝置合格,防雷檢測報告在有效期內。加油站能夠符合安全規范要求。 6、建設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三同時”審批,安全設施按照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7、項目在外部防火距離、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設施和措施能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電氣防爆防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安全設施建立有效。 8、危險度評價油罐區得分為12分,為Ⅱ級,屬中度危險。由于加油站設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報警、防滲漏檢測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9、加油站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相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10、加油站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機構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經營管理處于正常有序開展范圍。 11、在安全驗收評價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項,本報告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單線改造項目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綜上所述,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單線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和措施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條件,消防設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內,安全管理能夠滿足正常安全經營的需要,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符合經營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5.5.30 | ||||||||||||||||||||||||||||||||||||||||||
現場影像資料 |
0192(已排)終稿-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豐城莊前二加油站改造項目驗收評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