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天津市立順石油銷售有限公司為成品油零售企業,屬三級加油站; 2.加油站的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爆炸,并存在觸電、電氣火災、雷擊危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等危險有害因素; 3.該加油站所經營的乙醇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乙醇汽油屬于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站經營乙醇汽油、柴油采用的工藝成熟,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該站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經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選定的3個范圍的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程度為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5.該加油站油儲罐區為低度危險,對該危險加油站已采取了一系列安全對策措施,為安全生產提供了有效保障,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6.該加油站與周邊建構筑物距離、站內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平面布置及安全設施符合GB50156-2021的要求; 7.該站為三級加油站,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第6.3條規定,該加油站不屬于重大火災隱患場所。 8.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加油站進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該加油站不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該加油站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滿足安全管理需求。 綜上所述,天津市立順石油銷售有限公司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