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存二氧化碳、液氬
發布時間:2026-05-14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存二氧化碳、液氬安全現狀評價 |
簡 介: | |
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河東工業園區校具產業園A4棟,該公司在校具生產加工與制造焊接工序中,采用液氬、液態二氧化碳作為焊接保護氣體。該公司焊接保護氣體由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供應,建設1套3m3二氧化碳低溫液體供氣裝置、1 套3m3 液氬低溫液體供氣裝置,用于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供氣。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萬宇浩、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王波、王冠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萬宇浩、李景龍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萬宇浩、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6.3.31-2026.5.15;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 |
評價報告: | |
評價結論: 1、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租賃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的液氬、液態二氧化碳為危險化學品。 2、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存二氧化碳、液氬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廠(場)內車輛致害、灼燙、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坍塌、管道爆炸等。 3、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存二氧化碳、液氬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4、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得出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氣體儲存項目屬于一般危險的有中毒、窒息,稍有危險的有火災、廠(場)內車輛致害、容器爆炸、觸電、低溫凍傷、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坍塌、管道爆炸。通過危險度評價得出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氣體儲存項目氣體儲罐區得分為12分,為III級,屬低度危險。 5、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已建立,滿足正常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需要。 6、根據綜合安全評價,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存二氧化碳、液氬總平面布置、作業條件、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綜上所述,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儲運設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儲存二氧化碳、液氬的安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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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6.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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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終稿)(已排)江西俊洋實業有限公司氣體儲存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1).doc


